鱼我所欲也原文及注释(32句)
鱼我所欲也原文及注释
1、那是因为他们想要的,有胜过生命更宝贵的东西;他们所厌恶的,有超过死亡的事。
2、(23)非独:不只,不仅 非:不 独:仅。
3、②[羹(gēng)]用肉(或肉菜相杂)调和五味做的粥状食物。
4、⑹在孟子看来,“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”的情况下,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。(鱼我所欲也原文及注释)。
5、苟得:苟且取得。这里是“苟且偷生”的意思;或者是只为求利益,不择手段。
6、韩愈《原道》将孟子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“道统”的人物,元朝追封孟子为“亚圣公·树宸”,尊称为“亚圣”,《孟子》一书,属语录体散文集,是孟子的言论汇编,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编写完成,倡导“以仁为本”。
7、生命是我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灾祸我不躲避。
8、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:生,亦无所欲也,义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9、为(wèi)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(dé)我与(yú)?
10、(33)呼尔而与之:呼喝着给他(吃喝)。尔,语气助词。《礼记·檀弓》记载,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。黔敖在路边施粥,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。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。他说:“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,才落得这个地步!
11、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(wù)有甚于死者。
12、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13、本来,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,即“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”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,加强了气势,增强了感情,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、理直气壮。
14、 一箪(dān)食(shí),一豆羹(gēng),得之则生,弗(fú)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(cù)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(xiè)也。
15、孟子提倡的“舍生取义”曾经造就了一大批仁人志士,而现在的学校教育则强调我们中小学生要“珍爱生命”,最近教育部新修改的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就删掉了“见义勇为,敢于斗争”的字样,对于这些,你是怎样看待这一问题的?
16、文章先提出论点,再展开论证。论证方法有道理论证、举例论证、正反对比论证。论证充分,推理严谨。
17、所欲有甚于生者: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。甚:超过;于:比。
18、写“鱼”和“熊掌”“不可得兼时?”取“熊掌‘的用意是什么?
19、这句话出自孟子的《鱼我所欲也》,原文如下:
20、 乡为身死而不受:从前(为了“礼义”),宁愿死也不接受(施舍)。乡通"向",原先,从前。
21、一碗饭,一碗汤,得到它就能活下去,不得到它就会饿死。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,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脚踢给别人吃,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
22、乡为身死而不受:从前(为了“礼义”),宁愿死也不接受(施舍)。乡通“向”(旧写作“向”),原先,从前,先前。音频中读音有误!
23、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第一个“为”:为了,表目的。第二个“为”:接受。
24、从前为了礼仪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却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就接受了它。这种做法不也可以让它停止了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。
25、(译文)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,
26、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: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。则,连词,这里表假设。“辩”通“辨”,辨别。
27、新浪微博“河南语文吴伟”收看河南省第24届语文年会现场直播:
28、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如今(有人)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。这种(行为)难道不可以停止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。
29、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
30、假使,人想要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,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?
31、箪: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。可译为“竹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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